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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隔离不上班,工资怎么算?沈阳刑事律师专业解答

疫情期间隔离不上班,工资怎么算?沈阳刑事律师专业解答

在疫情防控期间,因隔离措施导致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劳动者对工资发放问题存在疑问。为此,我们特邀沈阳刑事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也明确指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此,如果员工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如小区封闭、集中隔离等)无法上班,用人单位仍需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工资标准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可参照员工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在隔离期间通过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如果未提供劳动,则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但若员工因个人原因未遵守隔离规定导致无法上班,可能不适用上述规定。

实践中,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隔离期间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沈阳刑事律师提醒大家,在特殊时期,劳资双方应相互理解,依法依规处理工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有具体案例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

更新时间:2025-11-28 20: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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